


酒駕!
這位營運車駕駛?cè)恕霸摇绷俗约旱摹帮埻搿?/strong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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遵守交通信號 摒棄交通陋習
抵制七類違法 拒絕危險駕駛
“喝酒不開車、開車不喝酒”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為,可偏偏有機動駕駛?cè)斯懿蛔 白臁边€動起了“手”,結果親手砸了自己的“飯碗”。29日從玉龍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獲悉,近日,一名和姓司機因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將面臨 “飯碗”不保。
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規(guī)定,和某元的行為已構成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交通違法,將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處罰款五千元,吊銷機動車駕駛證,五年內(nèi)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。
目前,案件正在辦理中。

溫
馨提醒:
1.
春運期間,公安機關交警部門將嚴厲打擊各類道路交通違法行為,提醒廣大營運、非營運車輛駕駛?cè)饲形鹎行膽褍e幸,以身試法;
2.
廣大乘客在搭乘營運車輛過程中,若發(fā)現(xiàn)駕駛?cè)擞酗嬀啤⒆砭频那樾?,應第一時間改乘車輛并撥打公安機關報警電話,公安機關將對相關駕駛?cè)说倪`法行為嚴懲不貸。
祝
您
平
安
玉
龍
公
安
(發(fā)稿編輯:平安麗江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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